我看我国驻韩外交官
最近发生在韩国的几件事情,实在令我郁闷,作为中国公民,我自感惭愧。我都不知道该如何在这样的事情上,为我们这个泱泱大国争光。各位看官,如果您有兴趣,请先读读下面的新闻:
第一件事:
4月15日晚9时20分许,在韩国釜山市水营区水营洞水营3号桥入口沿江公路,中国总领事馆副领事季某(57岁)在驾驶领事馆的MARCH轿车,向海云台方向行驶时被警方拦截。当时,车内除了季某以外还有2名领事馆工作人员和1名普通中国公民。
季某拒绝接受警方的酒精测试,并一直没有下车,双方对峙了25分钟。对享有豁免权的外交官,警方不可以强行实施酒精测试,并且也无权按照现行法律进行拘留,因此给予警告处理。
警方表示,乘坐领事馆车辆的人不做任何解释便拒绝接受酒精测试,后来调遣釜山地方警察厅外事部工作人员了解这些人的身份和饮酒原因后,要求他们当中没有饮酒的人开车并放走了他们。
经调查发现,这几人当晚7时许在中区中央洞某中国餐馆饮了酒。
第二件事:
5月7日,一名中国外交官在光州酒后开车制造车祸,但事后拒绝接受酒精测试,僵持两个小时。光州北部警察署7日针对涉嫌酒后驾车,并制造车祸的中国驻韩大使馆光州领事馆副领事马某(45岁,违反《交通事故处理特例法》等)进行立案调查。
据警方介绍,6日晚9时37分许,马某酒后驾驶SM3轿车从光州北区露天市场前行驶到无等图书馆十字路口处时,撞上金某(29岁)驾驶的Carnival轿车,导致金某和同乘人等两人受伤。马某当晚10时20分被带到警察署后还大喊“我是大使馆工作人员,我要回家。”且近两小时拒绝接受酒精测试。
马某直到次日凌晨0时多才接受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马某的血液酒精浓度高达0.195%,足以吊销驾照。但马某是外交官,享有豁免权。
警方负责人表示:“中国领事馆方面称,今天将让其他一名工作人员陪同马某,到警察署接受调查。但由于马某是外交官,因此可能按照《维也纳协定》享受刑事豁免权。”
第三件事:
在此之前,06年12月12日,我驻韩国首都首尔的大使馆工作人员也曾经在首尔梨花女子大学正门附近拒绝警方进行酒精测试,双方甚至为此相持了八个半小时。当时在车上的我国外交官强调具有外交豁免权,因此不接受酒精测试。由于车上的人自称外交官,但却又拒不确认身份,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骚乱。
此三件事让我汗颜!第一,怎么我们的外交官都那么喜欢喝酒呢?第二,如果我是中国外交官,我会自觉遵守当地国家的法律法规。我绝不会酒后开车;如果我是外交官,我遇到警察执行公务,我会很礼貌地配合他进行酒精测试。因为我知道,外交豁免权规定我免受处罚,但并没有规定可以拒绝公务测试;如果我是外交官,遇到警察要我确认我的外交官身份,我会主动配合,因为万一有冒牌的损坏了我国外交官的名誉怎么办?而且,确认身份很简单,也不丢架子。相反,我这样做了,才能显示一个大国外交官的风范。否则与小国无赖何异?
昨天晚上这里汉医院的姜院长宴请,在座的有光州的中国教师,还有中国大使馆光州领事办的两位领事,酒后,驾车的领事在宴会上就没有喝酒,喝酒的领事不开车。这就好多了。希望今后世界各国所有中国的大使领事们,都不要酒后驾车,要喝酒就请不喝酒的人开车。更希望所有的外交人员自觉遵守当地的法律,配合当地国公务人员的工作,表现出一个大国外交官应有的气度和风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