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春秋之二(2): 继续讨论荆轲

8 03 2009年

或说:

荆轲是想活捉秦王,不是武功不济。

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

J答:

轲“左手把秦王之袖,右手执匕首刺其胸”。用染了毒药的匕首刺秦王之胸,哪里有要活捉的意思?

还是剑术不精之故。首先,离那么近而让秦王甩开;其次,追着秦王绕梁走了那么多圈,最终让秦王拔剑出来,一招就砍断了他的左腿。荆轲的武功不济明矣。

另外,荆轲用瓦片打乌龟,显然也是没打着,否则太子丹也用不着献金瓦了。他后来用匕首掷秦王而不中也是顺理成章的。不过剑客的投掷功夫不一定就好,所以我就不在这一点上苛责荆轲了。

或说:

荆轲用的是匕首,秦王使的是长剑,剑术再高,匕首恐怕是敌不过剑的。

J答:

秦王拔剑废了半天劲。拔剑之前荆轲可是以匕首对空手。 荆轲曾以剑术说卫,是以剑谋生的职业剑客。而秦王是一国之王,其职业是管理。两人在荆轲的职业上比试而荆轲败北。还说什么长剑断剑。

网友一玲说:

俺小时候看到这段,牙痒痒的,恨不得立马冲进去帮这废才一把!

觉得这人的心理素质差矣,没准都尿裤子了! 现在由您”大胆地假设”,这人更不是个事了。

[燕丹子]记载了荆轲和秦武阳准备行刺途中的一件琐事:“二子行过阳翟,轲买肉争轻重,屠者辱之,武阳欲击,轲止之”。

传颂古今的是这等货色,这叫秦人之后。。。

J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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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篇回复 to “闲话春秋之二(2): 继续讨论荆轲”

9 03 2009年
bluesea (04:49:15) :

不专业了吧,所谓短一寸快一分。近距离的攻击显然匕首比剑管用。这是为什么秦王要跑的原因,那匕首比他的剑太容易出了。可是问题是隔着一张桌子,手够不着,匕首不管用啊。要想掷出匕首,又要换姿势,那秦王也看得出来。这场对决只能说明荆轲和燕太子少智乏谋,早点做个演习,把情况都考虑到,该啥姿势动作都定好了,秦王不就完蛋了?这种事情要做工程的人来,把可能性都考虑到,反复测试,形成一个标准化流程,就是一般武士也能成功了。

9 03 2009年
zjren (19:41:56) :

问题不在隔着桌子吧,既然荆轲已经可以“左手把秦王之袖”,可以想见两人之间的距离非常近,刺不着秦王,根本原因不在桌子,应该在于荆轲不善于格斗。

结合几个细节,看来荆轲也就是一个胆子大、敢玩命、有几分歌唱天赋的不安份的汉子,号称剑客,但并不善于格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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