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终于被抓了

郭文贵于3月15日被美国联邦调查局抓捕。美国司法部起诉他犯有诈骗罪,诈骗金额高达十几亿美元。他是在纽约的家中被抓的。他在网上的一个账号发布消息说,有100多名联邦调查局探员上门抓他。不知道是他自己发布的消息,还是别人通过他的账号发布的,但肯定是为了显得自己很重要在胡扯。100多个联邦调查局探员抓他,难道是要打仗吗?联邦调查局没有那么闲,会派这么多人去抓一个人。

 

他被抓之后过了6小时,联邦调查局的人还在他家里搜查时,突然起火,探员们赶快撤出来。等消防员把火扑灭了再进去,已经又过了几个小时,发现里面的图书室被烧毁。郭文贵的家布满了监控,可以远程操纵。联邦调查局在查是不是有人远程纵火销毁罪证,如果证实,就要罪加一等。

 

郭文贵被抓的当天就过堂了,由法官问他认不认罪,他表示不认罪。郭文贵自己有律师,但在外地赶不过来,法院就指派了一个翻译和一个免费的公共辩护律师。公共辩护律师说,要等郭文贵的律师回来再提出保释申请。下一次过堂是4月4日,只能在那时提出保释申请,这段时间,郭文贵就要一直被关押着了。到时候提出保释申请有没有可能被法官批准呢?美国法官认定是否让嫌犯保释,很重要的一条是看有没有弃保潜逃的可能。郭文贵以前炫耀过自己有十几个国家的护照,所以法官很可能会认为潜逃的可能性很高,不给以保释。或者提出很苛刻的保释条件,把保释金定得极高,还要带电子镣铐,要自己花钱雇人24小时盯着,就像当初针对孟晚舟一样。(整理时补充:后来法官果然驳回郭文贵的保释申请,郭文贵一直被关押。)

 

同案被起诉的还有郭文贵的财务顾问余建明,网上有人把它翻译成吉建明。美国司法部发布的新闻稿中文版写的也是吉建明,那是错的。因为余建明用的是广东话拼音,所以他的姓拼成Je,如果用普通话念就以为姓吉。中文版新闻稿明显是司法部找人翻译的,或者用的是机器翻译,里面有不少错误。余建明虽然用的是广东话拼音,并不是广东人,也不是香港人,而是重庆人。他原先是重庆的政协委员,后来到香港去发展亲共的政治组织,把自己变成了香港人,就用广东话拼音做自己的名字。他后来出国跟郭文贵搞到一起,现在还没有抓到。同一天被抓的有郭文贵的女助理王雁平。联邦调查局抓她的时候,在她家里搜出13万美元现金。谁会把这么多的现金放在自己家里?还搜出了两个iPhone手机和很多手机卡。她被抓以后,法官定下可以保释,但保释金高达500万美元。她凑不到这么多钱,所以还被关着。

 

郭文贵因为在中国犯事逃到美国,申请政治避难。中国政府想把他引渡回国,但中美之间并没有引渡条约,美国政府也就没有答应,让他呆下来。美国政府现在抓他并不是因为他在中国的事,而是因为他逃到美国以后又在网上搞资金募集活动,向他的几十万粉丝募集投资,说要办公司,办什么“郭媒体”“郭俱乐部”。但美国司法部说,他募集来的高达十多亿美元的资金并没有真正用来投资,而是被他挥霍掉了。用来买豪宅、豪华游艇、豪车,还买了很多高档家具,家里的地毯就花了近百万美元。还买了钢琴,壁炉的木架子也是好几万美元。还买了两个床垫,一个床垫就要3万多美元。还买了一台电视机,花了6万多美元,等等。募集来的钱用于买奢侈品,而不是用来办公司,这就涉嫌诈骗了。他的这些财产现在被美国政府冻结扣押,价值达到6亿多美元。他的银行存款账号非常多,在很多人名下,也都被冻结扣押了,一旦法官判决就可以充公,或者还给被骗的人。郭文贵还号称发行虚拟货币,叫做“喜币”,说“喜币”是由美联储的黄金储备来保值的。这当然是骗人的。美国司法部指控郭文贵和他的合伙人余建明总共犯有12项罪名,主要就是诈骗和洗钱,余建明还多了一项罪名妨碍司法公正。这些罪名大多数可以重判,最高可以判到20年。美国判刑,刑期可以累计,一旦这些罪名成立而且都是顶格判,可以判一两百年刑。

 

美国宪法规定,对刑事案的起诉由大陪审团决定,定罪由小陪审团来判。小陪审团有12人,大陪审团有21人,人数比较多,所以叫大陪审团。大陪审团起什么作用呢?实际上就是审前听证。由检察官向大陪审团出示各种各样的罪证,叫证人在大陪审团面前作证,由大陪审团来决定这个案子要不要起诉。如果有16个或更多的人同意起诉,就由检察官对此提出起诉。这个制度的目的是防止检察官滥权,不让他随意起诉。但是,这么做花的时间就很长了,所以美国联邦刑事案要起诉,就要有很长的准备时间。因为很费时间,所以美国很多州都已经没有大陪审团制度了。以前都有,后来觉得太费事,就纷纷都改了,只有少数州现在还有大陪审团制度。大陪审团制度是美国宪法规定的,美国宪法要改非常难,联邦的案子就一直保留着大陪审团制度。

 

大陪审团制度虽然办案费的时间长,但也有它的好处,就是审前的准备工作做得非常充分,大陪审团认为证据充足了才会起诉,相当于把案子做成铁案。所以美国联邦的刑事案,定罪率极高,高达95%。起诉郭文贵的又是纽约南区检察院,这是美国第一强的检察院,由它起诉的刑事案子,几乎100%都会定罪。所以,被美国联邦检察官起诉,特别是被纽约南区检察官起诉,最好是寻求达成认罪协议获得轻判。大部分联邦刑事案都达成了认罪协议,只有极少数会真正进入审判的程序。

 

对于郭文贵来说,最好的结果也是认罪,跟检察官达成认罪协议,向法官提出轻判。不认罪进入审判程序,十之八九会由小陪审团定罪,法官就会重判,累加起来有可能就要判个几十年、一百多年,坐牢就要坐到死了。不过,郭文贵是什么“新中国联邦”的大总统,让他认罪,他是丢不起这个人的,很可能就会坚决不认罪,要把美国的牢底坐穿。话又说回来,在美国坐牢坐到死,总比坐几年、十几年牢,刑满释放之后遣返中国,在中国继续坐牢或者判死刑要好得多。

 

2023.03.16录制

2023.12.17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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