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代表作”制度是否可以推广到年度评审和项目申请?

  如果想当院士,至少得几篇论文或专著?
  一般要求5篇代表作。
     
  不过,如果高斯这样的,拿他的博士论文(首次证明了代数基本定理)到任何一个国家都能当上科学院院士,也就是说,特殊人物特殊情况,一篇论文也可以。
  当然,高斯不怕代表作,更不怕数数,他第一个天才之作就是数数(儿时上学,老师让从1加到100,他瞬间就得到了计算结果),“这孩子”各方面都很有出息,各种高斯定理满世界乱飞,甚至他老人家每时每刻写出来的东西都可以随时整理成论文拿去发表。所以,他老人家不愁论文,甚至不愁代表作,30篇代表作怕都拿得出来,而且兴许最差的那一篇也比你老人家辛苦一辈子做出来的最好的工作强。
  
  不过,咱们今天不谈天才,谈科学界的庸才们。那么,能否各个学科,各个单位在年终考核,乃至五年一度考核中也可以广泛采用”代表作”制度进行评比呢?或者,甚至在项目申请时只准拿出有限的论文或专著来作为支撑材料呢?多列者直接形式评审就被淘汰掉。
  这里的代表作,不是说那种一辈子就1篇5篇的,而是一年评比时只准拿出一篇代表作,或者5年拿3篇也可以,但是,只能拿出代表作去参与评比,而不是所有论文一古脑全部列在大家面前。
  
  如此评比方式,也会使得大家不那么累了,每每在申请项目的时候跟宣誓一般“我们准备发表SCI论文50篇,EI论文120篇”,如此等等,都累!
  
  还有就是各个科研机构或大学的年终评比似乎更需要注意这个问题。一年能出多少好论文,各个学科可能会有所不同,有的一篇都嫌多,而如果是生物类的,逮住一个好实验,又敢写能写会写的人可能一年5篇10篇都打不住,而且还都是CNS的。所以,代表作评价可以大约先给出个数字(或者数量区间),这个数字的论文自己去选,然后就拿这几篇参与评比,其他论文都只能算锦上添花(甚至锦上添花都不让算,连提都不让提),与评比结果完全无关。
  
  当然,今年的代表作过了五年发现其实很次,根本无法代表,更无法代三个表,那到五年一度评审的时候就别拿这一篇就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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