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大学,怎么对大牌教授也这么干呢——
P大的法学教授高调离任前往ZJ大学,好不容易P大同意放人,大教授一个一个地去盖章,等盖到最后一个章的时候,ZJ大学突然来个消息,说对不起我们不要你了(事见http://view.news.qq.com/a/20090311/000020.htm)。
把我们的大牌法学教授整个给“搁”那儿了,于是他低调感慨道:“没有契约精神。”
这样的行为模式无法不让我们再度想起了ZJ大学前段时间跳楼的Tu博士。
从ZJ大学对待这么一位名声在外的而且还是法学(打官司都不用另请律师)的教授,一样敢于直接毁诺,那么,对于一个普通得在ZJ大学里连个亲戚都没有的海归博士,就不用多说啥了。
这也正说明了,一个机构对最没有权势的人的立场才是它真实的立场。事实上,无论你再有权势,也总能找得到比你还有权势的人。那么,在他的面前,你的一切均可忽略。换句话说,对于一个没有诚信的机构而言,所有的人都象蚂蚁一样,连职位最高者怕也很难例外。
而如果这个机构对没有权势的人都能保障他的基本权益,你去了最差也无非如此而已。
所有的人在几乎所有的环境中都会处于“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状态,如果这个人能够在比下时想到那些“上人”对自己的态度,而在“比上”时又能考虑到比自己下的人对自己的态度,这个世界就好多了。
这个世界不好的主要原因怕是每个人都觉得自己会是例外,其实,滚滚大潮之下,没有例外,或者即便偶尔例外一下,很快也会被大潮吞下,你的例外只是人生中的偶发事件罢了。
杭州真的很适合居住,风景在全国独一无二,我每次去都会产生“太美了,让我留下吧”的感慨,可是,美丽风景掩映之下却不是久居之所,尤其在ZJ大学这样的把冲出风景战斗到底的SCI或其他1311战略作为目标的机构,怕真不是一时的问题,也许校领导是太着急了,而杭州这样的氛围不适合着急,只适合慢慢来。
法学教授无奈返回了P大,好在P大还有这个胸襟,但是只怕这种违诺造成的伤害却是永久的了。
我们也借此机会希望,有名的法学教授以后会更加为弱势群体鼓与呼了。我相信,他应该也能够认可我至今还记得的这句话:当一个国家的法律无法保护一个普通老百姓的时候,它一样保护不了国家主席。
这句话怕同样适用于一个刚毕业的博士和一个大牌教授。所以,重申我原来就说过的一个观点——
看一个机构对人好不好,请看它对最弱势群体或个体的做法!
2009年11月8日于8:57 pm
不知你是对事情一无所知,还是有什么隐晦。
固然你最初的立论并无问题。可这对比P大与Z大也太离谱了。
如果你愿意不妨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介绍一下。
Z大为什么就把你们的”大牌法学教授整个给“搁”那儿了”为什么“于是他低调感慨道:“没有契约精神。””仅仅是感慨,还低调。
P大的胸襟,“咳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