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中的创新与常识之间的几个关系
科学家们,尤其是中国现在的很多科学家们,天天惦记着创新,但是糟糕的是,就是做不到原始性创新。于是,就在花样上下功夫,所谓的集成创新,或者追随创新,都属于形式上的创新罢了。
这几天的沙龙活动,最后本来我准备来个5分钟陈词呢,结果,时间关系没有来得及,其实,我准备说的就是科学创新的本质问题。
这里,将相关的内容阐述如下:
一、发现原来的人们还未曾发现的常识;
从第谷到开普勒再到牛顿,最后发现出来的行星运动规律其实就是所谓“上帝的规律”,那些都是已经存在着的规律,只是人们一直试图和希望发现它,可是岁月悠悠,经过了上千年的岁月,最后才有几位勤奋或天才的科学家们发现了这些规律,描述了世界本来的样子。之前的托勒密之间发现的则肯定不是常识,而是谬误了。
二、不断地寻找证据支持大家已经认知到的常识,或者支持别人发现的常识性规律;
经常听到(尤其是管理学界),经过使用XX方法和XX新理论,最后论证了大家广泛认为的某个规律是符合其理论的。
每每听到这样的结论,我总是会笑笑。那些规律很可能是在某种程度上为人们所熟知,或者干脆就是全世界的人都知道的,这些有意思的学者穷首晧经地很多年,最后只是在自己的证据范围内发现人家是正确的,这样的工作究竟有多大的意义。
您暂时别笑,目前我看很多中国的硕士论文做的就是这么个事情,再不客气地说,不少博士论文干得事情也无非如此而已。说不准,不少的教授院士做的工作也无非是在不断证明别人正确罢了。
科学研究,意图发现的东西一定不是这个。
三、做到部分地支持常识或者支持已有常识中的部分内容;
而另外一个工作,连第二条都做不到,仅仅是用部分事实或观测到得现象帮着证明了别人的某个结论的一部分。
比如:我再次用一头撞墙的做法证明了作用力=反作用力,当然,中间可能用到了一些高级高精密仪器。
我看,这样做科研的人,干脆去撞墙好了。
四、由别人已经发现验证的常识和自己的新发现出发,将已有常识进行修订或者提高;
以往的认知总有其不完善的地方,很多学者的工作则是修订这样的不完善,比如,一些小行星的发现,我觉得就应该属于这样的创新。这样,研究的结果是丰富了过去的常识,使其进入常识体系。
五、发现某种新的环境中需要对原有常识进行改变或反动,以使被描述出的规律适合当前情形;
经济学中的一些常识就属于这样的情况,随着经济的发达和技术的进步,情况和凯恩斯时代完全不同了,更不要说和伟大的亚当斯密的年代了,更是不可同日而语,非但一些原有理论要改观,甚至有些远了大家认为是常识的内容也要从此发生改变。价格和价值长时间背离了,需求和供给严重不对等了,且不是波动,而是越行越远。
这就需要新的东西去解释新的环境中出现的这些新现象。
六、发现极其个别现象中存在着的违背原有常识的规律。
还有一些规律和常识之间的关系是,当前的99%的情况是符合某类规律的,可是总有那么个别的现象背离了统计规律,但是这些背离的东西有些是不需要关注,毫无意义的;但是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反而是这些特殊的偶发的东西才是需要关注的,平素那些耳熟能详的玩意儿反而需要去忽略。
应急管理干的事情就基本属于第六类。
2009年7月27日于7:43 pm
国内有个词“克隆创新”,现在提倡的是这个。
2009年8月11日于7:05 am
創新要站在山頂上才行,我們還在半山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