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素》(翟玉章著)

内容提要:

伯特兰·罗素(1872——1970)是20世纪最杰出的哲学家和文化巨匠之一。他和弗雷格、怀特海等人创立了现代形式逻辑——数理逻辑。他发现的不属于自身的类的类的悖论(以他的名字被命名为“罗素悖论”),加深了在数学基础领域中业已存在的危机,促进了当代关于数学基础的研究。他竭力鼓吹和倡导在哲学上运用分析的方法,推动哲学的科学化;他的摹状词理论被公认为“哲学分析的典范”。另外,罗素还是一个著名的社会活动家,在政治、宗教、教育、伦理学、心理学等领域有许多惊世骇俗的言行。1950年,罗素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以表彰他的“哲学著作……对道德文明所作的贡献。”本书介绍了罗素在数学、逻辑领域的贡献,较为详细地阐释了他的逻辑原子主义哲学思想。

 

  

第一章  罗素其人

“美好的人生是为爱所激励,为知识所指引的人生。”

 

第二章  数学的逻辑化

“一切数学在最严格和最形式化的意义上都要回到逻辑。”

 

第三章  逻辑的数学化

“实际的语言都是逻辑上不完善的。而且如果它们要为日常生活服务,便不可能成为逻辑上完善的语言。”

 

第四章  数学真理的性质

“我终于相信(虽然是很不愿意)数学是由重言式而构成。在默想数学真理的时候,我再也得不到什么神秘的满足之感了。”

 

第五章  哲学的科学化

“我们不能指望哲学能获得任何高级品牌的知识,并将其作为立足点据以批评全部日常生活的知识。哲学所能做的充其量不过是通过内在的精审细究去考察和纯化我们的普通知识,采纳借以获得普通知识的那些原则,并且更审慎更严谨地应用这些原则。”

 

第六章  事物的逻辑类型

“存在各种不同阶的殊相、性质和关系,即由不同种类的简单之物所组成的整个分层,但是如果我们正确的话,那么,全部的简单之物以它们各自不同的方式具有某种不属于其他东西的实在。在这个世界上你碰到的惟一其他种类的对象就是我们所谓的事实。”

 

第七章  逻辑原子

“我称自己的学说为逻辑原子主义的理由,是因为我想在分析中取得的作为最终剩余物的原子并非物质原子,而是逻辑原子。”

 

第八章  “存在”的含义

“当你取得一个命题函项并且断定它是可能的,即它有时是真的时,这就给予了‘存在’的最基本的意义。”

 

第九章  感觉材料和物理对象

“一个‘事物’可定义为某一系列的现象,即通常会被说成属于这个事物的那些现象。”

 

第十章  分析的方法和价值

“凡是把没有界说的词汇或无从证明的前提的数目减少,都算是进了一步,因为这样就缩小了可能有的错误的范围,并且为整个系统的真理所出的抵押也少了一些。”

 

附录一:罗素专访

附录二:罗素年谱

附录三:罗素著作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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