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和死的小故事

看到大家博言,感到不写点也实在对不起自己开的第一博,就回忆一件小事吧:

话说90年代初期,计划生育政策在中国大地执行得如火如荼,尤其是一向积极执行中央政策的俺的老家山东。有年春节,乘长途客车沿途看到计划生育的正楷标语诸如“民不爱国,国不爱民”,还有大概是用拖把写在农村房子屋山头上“喝药不夺瓶,上吊不解绳”的“草书”。回到家中,当村干部的堂哥象往常一样前来拜访俺这位生活在大城市的“知识分子”。言谈中,俺提到了那些标语,堂哥很不以未然,说那只是给检查的人看的,村里还是老样子,基本上愿意生几个就能生几个,只要交罚款。俺不解,问其故。堂哥到来:县上给乡里定指标,乡里给村里定指标,所谓指标乃超升指标,比如咱村大,每年超升数额是N个,年初就把应交纳的超生款叫到乡里,说是年底根据实际情况多退少补。村里只要能把罚款收上来就根本不管超生,生得多了村里也不多交,倒还落下几个钱。听完不禁惊讶于淳朴的劳动人民应对政策(只知道罚款的政策)的对策。堂哥被勾起了话瘾:这还不算,死人也是一样执行,只要家里有过世的能把预交的火葬罚款承担,村里对土葬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乡里乡亲的谁去把已经土葬的再挖出来。听完无语!

“生和死的小故事”有2篇评论

  1. WordPress 评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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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50° 评论道:

    1,我所在的农村以前也这样,现在不会了。
    2,农村实行火化,我觉得有些“尸体产业化”的味道,跟“教育产业化”等等一样,对农民来说增加了经济负担。同时,增加了污染。
    村民死了,我们这里是这样火化的:殡仪馆的车子先进村,抬上尸体,跟上一个车队,赶到殡仪馆,火化、鞭炮等等完事后,车队回村,其他的安排与火化前一样。刚开始实行的时候,坟堆和墓碑小很多(大概是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现在,规模和以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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