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做人(D.H.劳伦斯)

      人是思想的探险者。

      这并不等于说人具有智力。智力包括技巧、心计。智力之所以称为智力,就如同下棋时规则对棋手一样,是有条件的。真正的思想是一种经验。它起先在血液中发生变化,在体内慢慢地抽搐,直至发生变革,最后成为一种新的觉醒、心理意识中新的现实。

      就这点而言,思想是一种探险,而不是实践。为了思考,人必须冒险,双倍地冒险。首先,他必须走出去,用身体去迎接生活,然后,在大脑中正视结果。

      如果像小个子大卫那样用身体去迎接生活的巨人,那是够糟糕的。不妨看看战争的例子吧。在同生活发生过大的遭遇以后,坐下来勇敢地正视后果就更难,更痛苦。再以战争为例。许多男人走出家门去迎接战斗,可又有谁敢于在战斗之后正视自我呢?

      这种冒险是双重的,因为人是双重的。我们每个人都有两个自我,其一是我们的身躯,它不堪一击,从未完全受我们的支配。这身躯有其非理性的同情心,欲望和激情,也有其独特的直接交往手段,根本不顾大脑的管束;其二就是我们有意识的自我,“我知道”我是谁的自我。

      生存于我体内的自我,我永远无法最终认识它。它具有如此奇特的吸引力和痉挛的特点,让我承受那么多非理性的折磨,真正的磨难,同时偶尔也让我得到一些心惊肉跳的快感。对我来说,我体内的“我”是只奇怪的野兽,而且常常不那么好对付。我的躯体宛如一片热带丛林,其间生活着那个看不见的“我”,就像一只夜间的黑豹子,两只眼睛在我的梦中闪着绿光,或者在阴影笼罩之时,通过不眠的白昼出现在我面前。

      还有另一个自我。它和颜善面,合情合理,聪明复杂,充满良好的愿望。这就是已知的“我”,可以被辨认和欣赏的“我”。“我”对自己说:“是的,我知道自己缺乏耐心,对不同观点不懂得宽容。但在日常生活中,我十分随和,心地比较善良。这种善良使我有时显得有些虚假,可我并不相信什么机械的诚实。有头脑的诚实,也有情感的诚实、感觉的诚实。如果有人对我说谎,我识破了,到底揭不揭穿他却是一个选择问题。如果揭穿他只会破坏他真正的感情,也破坏我自己的情感,那么,当着他的面称他为骗子就是情感上的不诚实。我宁可心里稍稍不诚实,装出自己接受这一谎言。”

      这便是已知的我在同它自己对话,它发现它所从事、所感知的一切都有一定的理由,它在自己的良好愿望中保持着某种不变的信仰。它竭力在它周围所有的人和其他“人物”中遵循一条合理而无害的道路。

      对这个已知的我来说,任何事物的存在都同认识有关,人便是我所认识的人,英格兰便是我所认识的英格兰,我便是我所认识的我。伯克利大主教说的完全有道理:事物只存在于我们自己的意识之中。对已知的我来说,我认识之外的一切皆不存在。不错,我总是在那儿补充我所认识的一切。但那只是因为,在我看来,知识会繁殖知识,一种认识会导致另一种认识,而不是因为有什么知识是从外部进来的。这个外部是没有的,只有更多有待补充的知识。

      如果我坐在车厢里,有人走进来,那么,在很大程度上他便成了我已认识的人了。首先,他是一个男人,我知道男人指的是什么;其次,他年事已高,我也知道高龄意味着什么;再次,他是英国人,中产阶级,等等,等等。我知道了所有这—切。

      可还有一点我并不知道。他是个陌生人,他的性格我一无所知。我飞快地瞥了他一眼——这便是个小小的探险,认识方面的探险,一种把某些品质以某种方式加以组合的探险。仅仅一瞥,我就知道了我所想知道的一切。看完了,探险也就结束了。

      这就是认识的探险。人们去西班牙,就“认识”了西班牙;人们学习昆虫学,便“认识”了昆虫。人们会见列宁,便“认识”了列宁。有许多许多人“认识”“我”。

       我们就是这样生活的,我们从自己已知的出发,走向另一个要认识的事物。如果我们不知道波斯国王,我们想我们只需去德黑兰的宫殿走一趟,就可完成这一业绩。如果我们不那么了解月亮,只需去找一本最近出版的有关月球的书,我们就能了如指掌。

       真的,我们知道自己知道这一切。知道了!知道了!剩下的只是理解方面的小游戏,把二和二相加,做个机器里的真正小天神。

      所有这一切就是认识和理解的探险,但不是思想的探险。

      思想探险始于血液,而不是大脑。如果乘火车时在我身旁坐下的是个阿拉伯人、黑人,甚至犹太人,我就不能那么敏捷地开始我的认识过程。我仅仅看上一眼,说,他是个黑人,是不够的。他坐在我身旁,我的血液中会感到一种轻微的不安。从他身上传来一种奇怪的振动在我的脉动中也引起一点小小的骚乱。我的鼻孔觉察到一种淡淡的气味,尤其是,甚至当我闭上眼时,我依然感到有一个陌生人坐在那儿,同我有接触。

      这时,我再也不能从我出发,从已认识的我出发,开始去认识他。我不是黑人,所以我不那么了解黑人,我永远不可能充分“理解”他。

      那怎么办呢?这是一条死路。

     接下去我有三条路可走。我可以马上采纳“黑鬼”这个词,给他贴上此标签,然后将他忘掉!我也可以凭我的知识对他刨根问底,也就是说,了解他,就像我了解其他人一样。

      我还可以做第三件事:我可以承认我的血液受到了骚动,他身上发出的某些东西干扰了我正常的脉动。承认这些之后,我要么采取抵制行动,把自己隔离起来,或者,我也可以让血液中的骚乱继续下去,因为,不管怎么说,我们俩之间还有那么一种奇特的异邦同情感。

      当然,几乎在所有相仿的情况下,混杂在白人之中的黑人都会回避,不让自己的黑色气味传到身旁的白人那儿去。如果我上了一辆满是黑人的列车,我也会照此行事。

      但除了这点以外,我得承认,在我和他之间有某种奇怪的无法估摸的反应。这种反应导致我的血液和神经发生微小、但确确实实的变化。这种微小的变化在梦境和无意识中得到发展,直至它——如果我允许的话——挣扎着向前作为认识的一种新形式,一种意识的术语展现于光天化日之下。

      拿较普通的男女关系来说吧,一个男人从他已知的自我出发,喜欢上一个女人,因为她对他那已知的事表示了同情。他感到自己和她已经互相了解,于是便结婚。以后滑稽的事就开始了,既然他们以为互相了解,他们便可以各自从已知的自我出发,大家都正确无误,成为恩爱夫妻,等等。但一旦有真正血肉的接触,很可能就会有一个陌生的不谐和音闯进来。她不再是他当初所想象的她了,他也失去了原先在她心目中的形象。这时,另一个自我,最基本或者说肉体的自我出现了,通常像个黑魔,从原先那个很可爱的仙体中跑出来了。

       这个婚前一切都显得那么让人开心的男人,婚后便开始呈现出他本来的面目——那古老而可憎的亚当的儿子的面目。而她,原来那个可爱而称心的天使,这时也慢慢地成了那个常和蛇打交道的夏娃的魔鬼般的女儿。

      这是怎么回事?

      就是那个耶稣受难的十字架。我们知道,十字架代表着肉体,代表着肉体内黑暗的自我。被钉死在这个肉体的十字架上,就是我们知道的那个自我,即所谓的真正的自我。十字架作为古代的象征,不可避免地总是同阳物崇拜有关,但却具有比性更深的含意。它是暗中生活在我们的血液和骨头中的自我,对血液和骨头来说,生殖器只是一个象征。这个自我就是我的变我,我的另一个自我,那个矮人,双子星座中的第二颗星。而麦加那神圣的黑石头就代表它:这个生活在男人或女人血液中的黑暗的自我。要是你愿意的话,可以叫它作生殖器,但它不仅仅是生殖器。耶稣就是钉死在这个人体自我分界的十字架上,我们也全都被钉在这个十字架上。

        结婚是当今世界的一个大谜,是我们的斯芬克斯之谜,天意要我们解开这个谜,否则就要被撕成碎片。

      我们作为已知的自我而结婚,把女人当成我们知识的一种延伸——已知自我的一个延续。而后,则毫无疑问地总是出现震惊和十字架问题。那个已知自我的女人漂亮可爱,但黑血的女人在男人眼里却是恶毒和可怕的。同样,白天温文尔雅地求婚的男人显得无懈可击,但作为丈夫,他害怕那血中受蛇唆使的夏娃,在他亚当式的固执中,变得迟钝和傲慢,成为他妻子彻头彻尾的死对头。

       解开这个谜,最快的方法就是让做妻子的闷死她心中那个受蛇唆使的夏娃,让男人说服自己从亚当式的傲慢中走出来。然后,他们就可结合成很不错、超出一般水平的一对,这就叫成功的婚姻。

       但是,复仇女神横在我们的路上。做丈夫的放弃了他的傲慢,妻子有了孩子,依然我行我素。请注意,这母亲的儿子又将是下一代某个女人的丈夫!呵,女人,对那母亲的儿子要多加小心啊!要么就是那做妻子的放弃了她受蛇唆使的夏娃本性,成了男人的工具。于是,呵,下一代年轻的丈夫又要准备对付女儿对他们的报复。

     怎么办?

      思想的探险!我们自己是怎样的就应该把自己看作是怎样的,而不应是我们所认为的那个样子。我是早先生活在红土之上的亚当的儿子,在我的内心有一块黑色的试金石,世上所有好听的词藻都不能改变这一事实,女人就是那个奇怪的与蛇攀谈的夏娃,无法改变。我们是奇怪的一对,可以相遇,但决不能融合。我从母亲那儿脱胎,来到这个世界,但我长大成为那个老亚当,我的内心长有一块黑色的试金石。母亲有个生父,但她的主体却纯粹是深奥莫测的夏娃。

      尽管我知道她的一切,尽管我很了解她,却远远比不上那蛇对她的了解。尽管我的嘴很甜,装出很讨人喜欢的样子,可她还是撞见了我心中的那块亚当的黑石。

      认识自己,说到底就是认识到你不可能认识自己。我不可能认识那个红土亚当,即我。它老是在对我起作用,对此我毫无办法。我也无法认识那听蛇唆使的夏娃——女人,认识她在所有现代圆滑之下的真面目。我只好就这样容忍她。我同她相会就如同我在大山的林间与一只美洲虎相遇,斗胆走上前去抚摸它。男人和女人真正相会时,对双方都是一种可怕的冒险。对她来说,危险在于唯恐她的女性会被男人灵魂中那一成不变的坚硬黑石毁掉;而对他来说,则是害怕蛇会把他拖倒,缠住他的脖子,含着毒液亲吻他。

      对她和他来说,总是险象环生。冒险,历险,承受血液变化带来的折磨和喜悦。如果你是个男人,你就会慢慢地、慢慢地体验一种伟大的觉醒,一种最后历险和觉醒的经验,意识方面完全的觉醒。如果你是个女人,便有一种奇怪的、昏昏欲睡的蛇性觉醒,一种不思而知的直觉。
对男人来说,这是一次思想的探险,他以身躯和血液在冒险。他退回去,触摸到了他意识中的那块黑石头。在新的探险中,他变得敢于思考了,他敢于思考自己业已完成的或业已经历的一切。从敢于思考开始,他进一步探险下去,最后终于有了认识。

      要做一个人!首先拿你的身躯和血液去冒险,然后用你的大脑,一刻不停地用你已知的自我去冒险,你就会再一次成为一个新的自我,一个你过去不可能认识,也从来没想到过的自我。

      做一个人,而不仅仅是一种存在。今天的男人不敢拿他们的血液和骨头去冒险。他们活着,把自己裹在对自己的认识之中,无论做什么,都是在自己的认识盔甲里进行,他们那未知的自我没有片刻暴露过。自始至终唯一的角色就是那已知的自我,自我意识中的自我,而人体内那神秘的迷宫中的黑暗自我却被裹在懦夫般压抑的盔甲之中,一动也不动了。

      男人结婚并干通奸的勾当,都是靠大脑的支配。他们所经历的,他们的一切反应,一切经历都是因为大脑在起作用。对他们身上那未知的自我来说,一切都没有发生。他老是呆在盔甲之中,唯恐受到伤害,遭受疼痛,而甲胄里的他,则已经精神错乱,几近发狂。

      今天,一切折磨都是心理的折磨,都发生在大脑里。红土的亚当只是承受着压抑和精神错乱的慢性折磨。男人的妻子是精神的产物,对他来说是个已知的尤物,他心中的老亚当从来看不到她。她只是他那自我意识中的自我的一个尤物,在她那奇特天堂里,爬满蛇的奇异草丛下,他一刻也不敢冒险,他害怕。

       在他自我意识的甲胄中,他变得格外聪明、敏捷。凭他的大脑,他可以在情感之中闯荡,好像真的感觉到什么似的,事实上,这是谎话,他根本没感觉到任何东西,他只是在戏弄你。对于从虚假中辨认真正的情感,确切地认识自己的虚假,他特别敏锐。他始终持有能测试自己意识虚假与否的试金石,靠这块试金石,他还可以测试别人的真伪。他总在那儿披露别人的虚假,但不是为了解放真正的亚当和夏娃,而是恰恰相反。他比街上那些一般的男人更惧怕真正的亚当和夏娃,他是个更懦弱的懦夫。但他的懦弱却使他竭力想装成一个更伟大的形象。他谴责虚伪,目的是为了在自己更大的虚伪中取胜。他赞扬真实的事物,目的是为了建立他自己对真实事物的优势,甚至高于真实的优势。他必须高人一等,因为他知道自己是虚假的,无以言表、无可医治的虚假,绝对的虚假。他虚假的情感比真正的情感更像真实的事物,有一阵子,它们具有更大的影响,但自始至终,他知道它们是假的。

      这是他的力量的一个支点,他的内心没有红土的亚当那样的沉重而不可改变的黑石——那判断真伪、善恶的永恒试金石,只有这可恶的、能识别自己的虚假的小墓石。在这块他为自己立的恐怖的白色小墓石中,在虚假和患精神病的人们之中,躺着他那一贯正确,显得有些奇特的一贯正确。

      这是做一个男人的逆道,那么彻底地认识到你不是一个男人,你凭借它的力量敢于同差不多所有的东西相抗衡。你什么都敢,就是不敢做一个男人。现代白种男人的信念,他的内在信念是如此坚决,如此绝对,以至他不是一个男人,以至在这世上他什么都敢做,就是不敢做个男人。一想到做个男人,他的勇气便一落千丈,坠入深渊。他不敢做一个男人,做那个红土的亚当,心中有块黑色试金石的亚当。

      他知道自己不是一个男人,于是有了他不加害别人的信条。他知道自己不是一个活生生的红土男人,不敢度过反常的天气进入生机盎然的春天。他知道前面是消亡:因为等待意识中的自我的不是别的,正是消亡。于是,就有了他不加害别人的信条,不懈地行善的信条。这种善举不及亲人间的关注那样毫无保留,但比普通的仁慈更为专注。生活中应该没有一点危险,甚至没有摩擦。他就是这么断定的,但同时,他又始终在那儿慢慢地,无情地损害着生活之树。

                                              (D.H.劳伦斯《性与可爱》 花城文艺出版社 1988年11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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