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再谈读者网争议
“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再谈读者网争议
量子猫
每个人在做一件事的时候,他的言谈行为举止,是否理智、文明,对自己或别人有积极的意义,或是只有消极负面的影响,完全取决于自己的中枢神经系统,当然也可以按更大众化的说法,是“心智”。这个心智,人刚出生时是比较空白的,每个人都一样,但随着年龄慢慢长大,不断地从环境中感觉和吸收文化信息(包括学校教育、自己的阅读等),不断地丰富和完善起来。由于成长环境、所受教育和生活阅历的不同,对于不同的人,这个心智系统后来就变得很不一样了。古时候的人这样,现在时候的人也是这样。西方的人是这样,东方的人也是这样。
对于同一件事,不同人会有不同的反应和认识。这毫不奇怪,也是正常的。如果反应一致,才有些不可思议呢。而这种不同的反应,从精神分析的角度来说,恰恰呈现了某个人心智的状况。就像判定某人是否属于精神病一样,主要就看对一系列问题或情境的反应是否符合通常或正常的理智。
读者网最近的争论,起因是杨佳案件和《公开信》事件。很长一段时间了,但似乎余波未息。由某些社会事件的争议,更转入对个人的立场、人品、甚至是否正义、是否有社会良知的争议。不同的参与者,也在呈现着自己不同的“心智”状态。
《公开信》事件背景情况比较清楚,可以很容易判断,北京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也很清楚地表明,《公开信》及其签名者是在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的尊严。当然,比如某些人,就认为是诽谤、违法,甚至去起诉签名者。这是这些人的“心智”的问题。
杨佳恶性杀人案件,和马加爵恶性杀人案件一样,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没有案件过程细节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不是精神病专家按一定程序对杨佳的精神状态进行测试,对这个案件中的某些问题比如动机如何、是否有冤屈、是否应该减刑无从做出有意义的判断。恶性杀人案件,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是对社会极大的危害,对公民的基本生存权利是一种极其严酷的践踏和蔑视,必须受到法律的相应制裁,这毫无疑问,这是文明社会最起码、最基本的社会公义。
但这样一件恶性杀人案件,引起人们的关注很正常。有些人有兴趣去调查和研究,也是非常有意义的。我非常支持和赞同那些有意义的关注!但是有意义的关注重点在哪里呢?在我看来,最值得关注的是这类案件产生的社会文化环境,最值得关注的是如何避免以后此类案件的发生。
恶性杀人犯不管是否有冤屈,有什么样的冤屈,到恶性杀人这种地步,都是心理极度扭曲而情绪不能及时释放的结果。因而需要关注的是为什么会造成这种极度扭曲的心理,一般可以理解为,比如自己比较特别的个性,工作生活环境人际关系紧张,生活工作中出了问题不能得到正确和及时有效的处理,或者有些部门办事推诿、态度蛮横、作风官僚甚至违规违法,或者社会中太缺乏有效的心理疏导和情绪排解的援助机构和这种文化意识,当然也有他自己法律观念淡薄、太不珍视他人和自己生命,等等。只有把这些问题弄清楚了,才能真正给杨佳一个公正,也才能从中吸取教训,改变我们的社会文化状况和有关机构的工作作风或办事效率,避免以后类似事件的发生。但是一般的网友,在没有做充分、深入的调查获得第一手资料的情况下,怎么可能从杨佳案件的极为有限的信息去弄清楚这些问题?或许有些人,充分的关注了此案,或者做了很多调查,可以依有关的背景和非凡的想象力,去构造一篇有广泛影响力的或许可以获大奖的报告文学或小说,比如获个普利策大奖,或者诺贝尔文学奖,有助于改善我们的文化、社会环境,有助于法律的进步完善以及司法真正的公开、透明和公正,那真是于己于人,都是功德无量的一件好事。
但太多的没有根据、毫无意义的口水之争,或根据假设和想象的盲目的煽情蛊惑,甚至发展到个人攻讧,像商场或大街上的殴骂,可能吸引围观者不少,但不仅于事无补,于人于己无益,也有碍环境的清洁和观瞻,更凸现某些人“心智”的真实状况和整体社会文化的悲哀。
想起中国有句古话,“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不同的“心智”,对这话也会有不同的反应吧。应该说,肯定是!
2008年11月18日于5:12 pm
总觉得本来一句话就可以解决的问题,却由于花哨太多,成了口水战。
2008年11月18日于5:36 pm
先赞一个,然后细看。
2008年11月18日于8:54 pm
本论坛上有一位“申公豹”,
是:
树欲静而风不止,船欲停而水要流。
想要和谐是不可能的。
2008年11月18日于8:56 pm
寻正就是后脑勺朝前,脸朝后倒骑白虎的申公豹。
2008年11月18日于11:37 pm
诛心之论。
2008年11月19日于10:49 am
同意一楼
设个按钮多省事
2008年11月19日于11:47 am
TO量子猫:
首先不评价公开信的“合法性”,也不讨论杨佳的案子是否应该这里关注,单看博主的论证方法就有问题。既然对比讨论,就应该把两个例子平等对待。几百个在公开信签名的海内外人士都是法律专家和有关案件的技术专家?如果不是,凭什么要求关注杨佳一案的人就应该是法律专家。请解。
公开信就是一些人喊喊话而已,人就有说话的权利,如同吃喝拉撒。YUSH驳我说,到大街拉屎就有可能违法,那么我说,言论过激也可能违法。所以公开信本身根本不会违法,要看里面内容。讨论一下内容也好让大家学习一下法律不是挺好的啦,干吗搞成整风运动?也别像钉子户似的手挥宪法小册子。中国的宪法不是来保护外籍人士的,批评监督政府官员的维权人士反被诬陷为扰乱社会治安国家安全的也不少。
杨佳一案中,这里关注的更多的政府有侵害人权和践踏法律嫌疑以及事实的真相。媒体和民众的关注难道不会促进政府工作方式的改进吗?也许这次不会,死要面子啦,像孙志刚一案立马高层干涉的毕竟不会很多,但对于以后类似的事情肯定会有帮助的。萨斯一事,政府没有认错,(把罪责在个别官员上),但三聚氰胺一事,政府表现的要好一些吧。(当然,问题还是多多)。所以,关注也是促进社会变革的力量,不要当成犬吠。
2008年11月19日于12:04 pm
我已说得很明白了,公开信的背景情况很简单、细节很清楚,一般人很容易做出判断。而杨佳案的动机或细节至今不清楚。这是关键所在。我也说了,不反对关注,但要以充分的事实、根据来说话,不能以猜想、假设来做结论。
2008年11月19日于1:22 pm
TO量子猫:
媒体和民众给予那么大的关注,至今仍然许多事情不清楚,是谁在制造障碍? 既然杀人一事如此明了,为何还要审判起来还要遮遮掩掩?人们更是关注由案子引发的一些怪事情了。比如律师问题,杨佳母亲下落不明,又出现在人们视野,这些问题清楚吧。怎么是猜想假设呢?再者说,一个大活人不见了,你不会感到这环境恐怖吗?别说猜想假设了,有人可能要做噩梦了。
无辜警察被杀网上反而喊好一片难道不令人深思吗。是深思娇生惯养的问题还是深思政府执政问题?这些问题跟杨佳杀人动机清楚不清楚何干?一个人干什么事情的动机也许永远得不到答案的。
博主认为简单的就可以参与关注,复杂的就最好暂且退避。天下的事情不是一种简单和一种复杂的两个极端的。搞物理的也如此粗糙地区分事情的难易?
2008年11月19日于2:55 pm
[9] By 新德赛 on Nov 19, 2008 | Reply | Edit
1。比如律师问题,杨佳母亲下落不明,又出现在人们视野,这些问题清楚吧。怎么是猜想假设呢?
2。无辜警察被杀网上反而喊好一片难道不令人深思吗。
3。博主认为简单的就可以参与关注,复杂的就最好暂且退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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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什么时候说过这些是猜想?
2。我文中已经很清楚的表明应该去深入调查研究其文化和社会背景,你这句话到底要说什么?
3。我什么时候说过“最好暂且退避。”我说的很清楚应该“去做充分、深入的调查获得第一手资料并进行分析研究”
对于这样的留言,在我这里不受欢迎,我也懒得理。
2008年11月19日于9:21 pm
“去做充分、深入的调查获得第一手资料并进行分析研究”
这句话最糟糕。
2008年11月20日于9:56 am
[11] By 路人 on Nov 19, 2008 | Reply | Edit
“去做充分、深入的调查获得第一手资料并进行分析研究”
这句话最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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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些不妥当,正文修改了。谢谢!
2008年11月20日于6:23 pm
尊敬的德赛博主:
谨将我在贵博“太蔟如是说”上“班门弄斧柄的棒棒儿”一文后的第三十三楼跟帖附奉。在紧随其后的第三十四楼,我具体的分析了方舟子先生的在这短短一句译文中的三个无法板脱的错译硬伤,并请太蔟对其余的译文作出评分,请求太蔟将他自己的译文垂范。太蔟先生不作回应不说,反而删掉了我的这条跟帖。这种无德不赛的恶劣行径无疑与贵博所唱扬的“德赛”精神相去甚远。同时,也给其实并不知情(估计的哈)方舟子先生带来负面影响。敬望贵博主事给个公道,裨使太蔟先生切实领悟德赛精神,划清专制界限,不再颟顸对人,或可真正有益于德赛精神之发扬,英译水平之提高。谢谢。
恭颂
网祺!
民科 彭大泽 敬上 德赛元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录:(“太蔟如是说 班门弄斧柄的棒棒儿” 第三十三楼复制以及
回忆第三十四楼大意,原文未留底,还请太蔟将真像复原。)
pengdazeon 16 Nov 2008 at 11:13 pm 33楼
“the word God is for me nothing more than the expression and product of human weaknesses, the Bible a collection of honorable but still primitive legends which are nevertheless pretty childish.”
我对上边这句话的理解:
“对我来说,上帝一词只不过是表述人类虚弱之产物;圣经也仅仅是令人肃然起敬但是仍然相当幼稚的原始传奇记录而已。”
下半句全句应当是”the Bible is for me nothing more than a collection of honorable but still primitive legends which are nevertheless pretty childish” ,为了行文简洁,略去“ is for me nothing more than ”。
两句的关系是并列,故方译中“则”字不妥。而且“它们”有包括上帝在内之嫌,亦非原文之意。我译将“表达”和“产物”原文中同位两词作了调整,窃以为更能表达其原意。
民科 彭大泽 :)
棒棒儿的翻译: (“充满荣耀”,错。已有人指正。 彭注)
“上帝这个词对于我来说只不过是人类弱点的表达和产物而已,圣经对于我来说,尽管非常的幼稚不成熟,是一系列原始但充满荣耀之传奇篇章。”
我来试一下先生的翻译: (“honorable”未译出。 彭注)
“对我来说,上帝一词仅仅是人类弱点的表示和产出;圣经是一系列传奇故事的合集,其原始粗糙程度则非常幼稚。”
方舟子先生的翻译:
“对我来说上帝一词不过是人类弱点的表达和产物,圣经则是可敬然而仍然很原始的传奇的合集,不管怎样它们都是非常孩子气的。”
民科彭大泽的翻译:
“对我来说,上帝一词只不过是曝露人类虚弱之产物;圣经也仅仅是一本令人肃然起敬但是仍然相当幼稚的原始传奇记录而已。”
(以下是被太蔟删去的第三十四楼的回忆和现在的补充。 彭注)
方舟子先生在这短短一句译文中除了上面我指出的两处错讹外,他对中文的“幼稚”与“孩子气”的明显的区别也没有搞清楚。幼稚是每个成年生物都必须要经历的一段时期而“孩子气”是指人都长大了还作小儿科时的可掬可噱情态,两者不尽相同,此处绝对不可译成“它们都是非常孩子气的”。其实,这句“不管怎样它们都是非常孩子气的”也是完全错译、乱译。原文which是指蒐集品(collection)圣经中那些加了“s”的传奇些,所以用are,方先生译文中的“不管怎样”太没水平,不管怎样也译不成“不管怎样”的!一本圣经是单数,“它们”不起来,把上帝也它们进译文,更见不像话。不及格。所以,我自以为宽厚地请求太蔟评分时不包括方舟子先生的译文,尽管太蔟先生提劲“读不懂爱因斯坦那句易懂的话、在经过方舟子和我的点拨后仍死搅蛮缠的,我只能认为你或者弱智、或者别有用心”。
哪晓得在贵博已经德赛元年十一月了的时候我的帖子被太蔟删了。
可怜的爱因斯坦,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凸献好多假恶蠢!
所以本文将多发几位博主,立此存照,并求德赛公道(允许黑哨哈)。
恭颂
网祺!
民科 彭大泽 抛砖 :)
德赛元年十一月二十日
候教处:成都致民路十一街七号 电话:028-8803198伊妹儿:pengdaze@163.com
“文傻的一个特点,是智力低下但又油盐不进且自我感觉良好。这个棒棒儿(?彭注)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唯一令人激赏的地方,便是对谬误的执着和宁死不屈的大无畏弱智精神。下面是以前我对他翻译与理解水平的一个评价。我仍持此意见。 太蔟 ”
谨将太蔟先生语录抄奉,共勉好吗,太蔟?
2008年11月20日于7:14 pm
方舟子译的没什么错,太簇说的也没什么错!读不懂这么简单的一句话,是自己知识和智力的问题,还到处丢人现眼,污染环境,看来我以后也需要删留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