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怎样劝他的“老师”拿国民党的钱
殷海光是被李敖尊称为“老师”的人。
我们来看,李敖怎样劝他的“老师”拿国民党的钱:
“在殷海光被迫离开台大之际,教育部去函台大,调虎离山,拟聘请殷为教育部教育研究委员会委员。殷海光很困惑,特来找我商量,他表示“不该不劳而获”,也“义不食周粟”。
我说:“不错,一个人不该不劳而获。但按照宪法第十五条,人民有生存权、工作权,你一定得在有生存机会、有工作机会的前提下,才能谈正常的不该不劳而获的道理与道德。如果环境不准你有适合你的生存权和工作权,在这样畸形的环境下,你如接受畸形的收入,也情有可原。陈独秀到死还拿政府的钱,可是何碍其为陈独秀;鲁迅到死也还拿政府的钱,可是又何碍其为鲁迅!不拿当然好,可是你能活得下去吗?至于你说‘义不食周粟’,这种道理在伯夷叔齐时代就站不住,伯夷叔齐‘义不食周粟’,逃到首阳山,‘采蔽而食之’,但他们忘了,米固然是周朝的,蔽也是周朝的啊!不食周朝的米,却吃周朝的蔽,这是哪一门子的逻辑啊!何况所谓周粟,也不是什么周朝的粟,根本就是民脂民膏,你吃的是民脂民膏而已,还谈不上是国民党之饭也!”
原来在李敖眼里,自己的“老师”是可以去教育部当教育研究委员会委员,谈不上拿国民党的钱;而鲁迅当教育部的特约著述员,却是不妥的。。。。
另外说一句;“鲁迅到死也还拿政府的钱”这句话是绝对错误的。鲁迅当教育部的特约著述员是1927年12月——1931年12月,而鲁迅去世是1936年,莫非李大师自己掏了大把黄金替教育部付了鲁迅五、六年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