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运输事故的应急管理

  现代社会之所以演变成为风险社会有多个原因,其中,各国、各地、各行业之间的频繁交流是使得整个社会大系统变得脆弱的重要理由,一遇到大规模的突发事件就会涉及到多个领域和区域,应对的难度自然比单独在一个地区处理一类孤立事件更加困难,而且这种频度在未来只有更高而很难降低,事实上,我国即便在SARS期间,物流总量依然是个很巨大的数字。
  不同区域间经有交通网络的物资交流中,有一类是有毒有害易腐蚀易传染的物资,或者,我们笼统地把它称为危险品,它本身如果管理不善就会对环境造成极大危害,更不要说在途的危险品,会给沿途环境带来更大的风险。
  究竟谁应该作为处置危险品的主体?在之前一直是一个问题,权属主体?还是运输主体?或者,是途经的地区政府机构为主体?《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颁布使得这一问题获得了解决,凡是这类事件,处理主体由法律规定为“属地管理”,也就是说,事情发生在哪里,哪里的政府机构就是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
  这一规定使得危险品运输途中的应急应对有了明确的责任归属,事实上,这样做促进反应时间尽可能地提前了,而且,因为受影响最大的也是事件的发生地,他们有泰山压顶的紧迫感。
 
  但是,这并不是说危险品的归属者和运输者就没有义务协同属地进行应对,他们由于对于危险品属性和危害的认知更加明晰,应该通过通信系统或者其他信息传递系统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通报事件发生地。
  当然,成了多个主体之间畅通的联络之外,利用技术手段对车载危险品进行名称属性的识别,中和或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相应材料的准备、筹集与运达,都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事实上,已经有了RFID、条形码、GPS等系统支持满足这些特殊的需求。
  广义的危险品除了易燃、易爆、腐蚀性的化学品之外,还包括动物等活物,如果在途运输期间出现疫病流行,或者因为各种各样的缘故滞留在途中,同样可能对环境造成极大的影响,对于这类物品运输过程的管理,需要提供科学合理的隔离措施,以及清理、掩埋等处置地点,以使事件影响减到最小范围。
  
  根据现代应急管理的基本理念和理论,应对事件的第一要义在于了解事件发生的机理,以及事件发生后产生的影响和后续的次生灾害或演化事件,因此,危险品归属何种类型,其负面影响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什么物资可以中和其毒性以及是否具有可获取性和可达性,运输过程中出现事故之后,主要的扩展方式是什么,以及事件的出现可能造成的其他类型事件,如钴60的放射性可能会造成周边居民患上白血病等放射性疾病。而这些内容都应该放入数据库,并在事故出现后为属地获知,根据已有数据进行应急管理,方能做到有的放矢,及时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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