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成果的署名问题【四】——争端及其解决

  署名问题代表这个科研成果的归属,究竟是谁的孩子,所以此事大到不可不察。

  当然,除了察之外,最好还是有宽容之心,你当了老大(第一作者或唯一作者),可是没到3个月呢,这论文就成了垃圾非但没用还妨碍大家看到更多好东西,这时候作者不作者的就没啥了。

  但是,有些好东西,大家都知道它在学术中的价值,给作者带来名或利,还是希望能够真正体现出自己贡献的。

  于是,总还是会争。

  如果争,怎么办。

  注意,我们不讨论本来对科研成果没有任何贡献却强制署名的情况,那个情况虽然广泛存在,但并不是正常现象。

  当大家都觉得贡献相当而犯争时的解决策略:

  1,你先当一次第一,我再当一次第一

  比如,开始比较初步的成果写成论文,可以先让一个人来作,延续延伸延长版本再换一个顺序。如果大家贡献相当,都想当第一,可是又不好意思在人家学报上声称俩人都是第一作者,自己都害臊,咋办?只有轮着来。

  这在大家还能继续合作下去的情况下可以实施。

  2,一个第一作者,一个通讯作者

  即便国内目前有些单位不认通讯作者,可是也只能采取这个方法,因为没有别的方法。至于谁当第一,那就剪子、包袱、锤您看行不?

  3,大家从同一个基础出发,各自独立去写一篇文章。

  如果争执不下,大家商量一下,以共同的基本思路为基础,大家各写各的文章,写完之后协调一下思路,别一稿两投,如果愿意挂对方为第二,也可以商量。

  4,打官司或一拍两散。

  这是最糟糕的解决策略。因为打公司也往往打不清楚,法官难断学术问题,那么最后还是一拍两散,也许大家此生再不和人合作写论文做科研了。

  5,找共同尊重的长辈调停

  或者就是找大家都能认可的长辈来调停冲突,但是一般情况下,结果往往是做“和事老”,大家各退一步,或各打五十大板。

  说一个和学术无关的有点启发性的例子,胡绳和胡乔木原来笔名都叫乔木,在延安因为这个原因打架,毛泽东同志调停,最后是双方都不再叫这个名字,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一般的调停都是这样。如果给了一方“公平”,另外一方拂袖而去的恶果那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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