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何“引用”与“抄袭”如此难以分别
缘何“引用”与“抄袭”如此难以分别
作者:天路客
中国早有“明训”:“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
看你写文章的目的是什么了,若果是真心做事,奉劝你还是不要抄的好,事实上,抄的话也不可能做成什么事情,当然了,如果为了当官什么的,尽管去抄好了,看你会抄不会抄。
东方早报发出《“周森锋没抄袭论文”? 系网帖编造的结论》(据新浪新闻中心 2009年11月27日),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昨天对早报记者表示,论文引用是属于学术界的惯例,教育部对此并无统一规定,引用多少算抄袭,各高校应该有自己的专门规范。
观上述言论,该司长完全不懂“引用”与“抄袭”的区别,把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放在一起来比较,把恶劣的抄袭(plagiarization,pirate)与正常的引用(citation)混为一谈,把两种完全不同的行为混淆为一谈,仅仅看作是量上的不同,而不知道这是在性质上完全不一样的行为。
该司长也算够糊涂了,这样糊涂的官员你还能指望他能做什么?
东汉·班固《汉书·朱云传》:“今朝廷大臣,上不能匡主,下亡以益民,皆尸位素餐。”打个比方,借人家的东西,哪怕借的再多只要告诉人家就是借,不能算作偷;拿了人家东西不说话,即使再少也是偷,这么简单的道理身为教育部高官都不明白,脑袋里一团浆糊,不学无术,不是尸位素餐是什么? 难道只想削尖脑袋当官不成?说句不客气的话,该司长真的可谓尸位素餐了。
“引用是要注明出处的,引用多少不是划分是不是抄袭的标准”、“现在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竟然说出“引用多少算抄袭,各高校应该有自己的专门规范。这种话,难怪高校中的抄袭之风得不到遏止”(陶世龙《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搞不清“引用”与“抄袭”? 》XYS20091127)
“方舟子昨天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只要用到别人的观点或文字而没有恰当说明,都是抄袭。国际惯例对此没有定量规定,不管抄多少,都是抄。国内有些高校规定雷同30%以上才算抄袭,这是很荒唐的做法。“难道抄29%就不算抄?如果抄的那几句话刚好是最关键的部分,也不算抄?抄袭量的多少可以用来判断抄袭的严重程度,不能用来作为是否抄袭的标准。”(《“最年轻市长没抄袭论文” 系网帖编造》XYS20091127)
身为教育部官员,连这种简单的常识都不知道?果真如此的话,那就不仅是无知,而是可笑可悲加可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