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评价:宜主观不宜客观

  看过很多机构的评价标准:
 
  1,获得973、863项目,NSFC的杰出青年,可以得优;
 
  2,个人科研经费累计达到年度100万,可以为本院优秀工作者;
 
  3,SCI论文一年发表3篇,影响因子平均大于1,可以得优;或一篇影响因子为3的文章也可以直接为优,奖金5000元;
 
  如此等等,看上去真是客观啊。但是,仔细想想,怎么就没有本机构领导们加上学术委员会人员们自己的判断呢?全是人家判断好了,然后这里直接应用就可以了。
 
  从这样的事情我们可以知道,这个机构的领导和学术委员会自己是没有判断能力的,必须引用外来的客观标准。
 
  而实际上,科研的成果,更多是可以主观判定的,尤其是数学等自然科学领域,问题多多,哪个更重要呢?我说我的领域重要,你说你的重要,谁来投票决定?
 
  但是,主观让谁来主观呢?得遴选一些有能力判断的人,那就选吧。
  选不出来?您老的眼光就这么差呀?
 
  一层又一层,一个又一个,全都对自己的判断力没有任何信心,中国科学界这是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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